在12月22日下午举行的 “回顾‘十三五’、展望‘十四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市经信局副局长崔旭龙介绍,本市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专精特新板”,积极探索以区域股权市场改革为突破口,落地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据了解,新修订的《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通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第三章用了12条保障中小企业融资,用活金融纾困政策。修订后的《条例》还在第二十四条进一步分两款作出明确规定:“本市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直接股权融资。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专精特新板,根据专精特新型中小企业特点,提供挂牌展示、托管交易、投融资服务、培训辅导等服务。”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备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等发展特点,长期专注于细分领域,拥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生产经营水平。作为本市唯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板”,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与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一是将扩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有效融资供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有轻资产、高风险、高产出、高技术密集等特点,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方式作用相对不足;同时,大部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尚未满足沪深交易所、新三板挂牌上市的要求,专板能够提供门槛较低的融资渠道。二是有助于以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基础的多元化融资服务整合。“专精特新板”将带动各类金融机构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上市挂牌辅导以及信贷、租赁等立体化服务。
崔旭龙介绍,“十四五”期间,本市将立足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升级,加强中小企业梯队建设。2021年计划新认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向国家申请新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同时培育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并通过上市培育、服务券支持等“专精特新”服务包,打造贴合中小企业特质的发展环境。
“专精特新板”建设将作为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通过“专精特新板”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对接交流机制和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