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法规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管理规则(试行)

2018-03-13 16024

为规范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可转债)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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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管理规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