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法规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管理规则(试行)
2018-03-13
16024
为规范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可转债”)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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