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服务
会员介绍
为了提高和完善北京四板市场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支撑能力,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携手众多优质会员机构,建立和创新服务机制体制,推动和规范市场发展,打造了一条集挂牌前规范辅导、挂牌申请、挂牌后仪式宣传、企业培训、投融资顾问、转板方案设计等环节的综合化、定制化服务链,切实满足中小微企业在孵化成长过程中碰到的多种需求。会员机构作为这个链条中的重要支撑,根据自身所处的专业领域,协同合作,为链条中各环节的企业提供专业化、差异化的服务。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分为推荐机构会员、专业服务机构会员。申请成为本中心会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机构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
(三)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遵守本中心业务规则;
(五)本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会员类别
推荐机构会员
是指从事向本中心推荐企业挂牌、为企业承销私募类产品等相关业务的会员。入会条件
·为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 机构或者经本中心认定的投资机构;
·最近一年度或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有开展企业挂牌上市、投资咨询或资信调查等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财务、法律、行业分析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本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交易经纪商会员
是指为在本中心挂牌、发行私募类产品等企业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会员。入会条件
·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机构确认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最近一年度或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备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与合规管理制度;
·具有证券交易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人;
·制定了代理合格投资人买卖证券业务操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
·设置专职岗位、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专职人员和技术系统;
·本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专业服务机构会员
是指为在本中心挂牌、发行私募类产品等企业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会员。入会条件
·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事务所等机构申请成为专业服务机构会员的,除了满足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外 须经本中心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