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园地

严格防范、持续监控,没有一例非法集资;
严格风控、强化信披,没有一单产品违约!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券业协会执行副会长欧阳昌琼:中小投资者保护措施需标本兼治

时 间:2018-03-12 作 者:北京股权交易中心 浏览量:0
    “投资者保护永远在路上。这是个永恒的话题,历来都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券业协会执行副会长欧阳昌琼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投资者保护应主要侧重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欧阳昌琼认为,投资者保护应该重点从四大方面着手。首先是要严惩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是对投资者最大的直接的保护。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中介机构,只要违法违规行为伤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就应该受到惩罚。要加强监管,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作出行政处罚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要“该判刑的判刑,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该赔偿的赔偿”。


    第二是要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对于投资者适当性的制度安排,要持之以恒地坚持好落实好。此前在操作过程中曾有一些误解,比如在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过程中,要求原来开户资料不健全投资者和新开户从事新业务新产品交易时,要重新补填、补充一些资料,如录像、录音等,并要求签署风险承诺,有的投资者会觉得很麻烦,出现不配合的情况。但实际上这项制度安排恰恰是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过去宣传‘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主要强调买者自负,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则主要强调卖者担责,主要是要求证券公司的。”欧阳昌琼进一步解释,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核心是“把适当的产品和服务卖给适当的投资者”。


    欧阳昌琼表示,投资者保护的第三方面,还是要加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监管。如果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该披露的信息不披露,就谈不上投资者保护。对机构投资者“大户”和“散户”要一视同仁,大家在同一个时点得到同样的消息,也是一种保护。


    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规成本较低,也决定了需要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欧阳昌琼认为,具体到上市公司信披上,一是要增加信息披露的严肃性和及时性,比如说某一项事情一经发生就应当披露,而不是等被举报了,被交易所追查才去披露。二是要进一步明确什么叫重大事项,进一步量化明确重大事项的指标,凡是影响到股票价格波动的都应当视为重大事项,都应该披露。


    最后一个方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证券市场的民事诉讼和民事赔偿机制。欧阳昌琼表示,目前各地人民法院在涉及证券市场的民事诉讼方面都比较慎重,只有被认定为“虚假陈述”、被监管部门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并且证明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案子,才会被受理。欧阳昌琼认为,应该取消前置条件,扩大受理案件的范围。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达1.3亿,且大多数都是中小投资者,欧阳昌琼认为,可以考虑建立集体诉讼机制。这也是他去年提出的议案内容,据了解,目前最高院正在研究相关试点工作和起草相应文件。“没有赔偿,就没有保护。”欧阳昌琼认为,应当建立健全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增加市场参与方的违规成本,使投资者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真正将投资者保护落到实处。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