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防范、持续监控,没有一例非法集资;严格风控、强化信披,没有一单产品违约!
依照证监会《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七条、第五十一条等相关要求,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实行自律管理,逐步规范市场活动,建立完善市场诚信档案,维护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
现予公布诚信档案内容。
附件1:北京四板市场诚信档案-临时会员机构档案
附件2:北京四板市场诚信档案-取消会员资格档案
附件3:北京四板市场诚信档案-推荐机构档案
附件4:北京四板市场诚信档案-摘牌档案
附件5:北京四板市场诚信档案-专业服务机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