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受理保健品行业企业的挂牌展示申请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介于近期保健品行业问题多发,本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区域性股权市场暂停受理保健品行业企业的有关挂牌和展示业务的申请;
二、目前已受理和已挂牌、已展示的业务不受本通知影响;
三、上述“保健品行业企业”分类标准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中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保健食品、制品和有辅助治疗功能的器材等;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关于挂牌问题的进一步解释请参照《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业务问答》。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8日
附件: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业务问答(一)
——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2019年2月28日)
为了进一步明确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各板块挂牌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本中心根据业务规则,结合市场定位、发展现状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按照行业、财务、非财务三个方面对挂牌准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存在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公司不符合挂牌准入要求。负面清单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定期评估、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行业方面
(一)公司主营业务中存在国家淘汰落后、过剩产能类产业及疏解非首都功能的相关产业;
(二)公司实际开展业务涉及房地产一级开发;
(三)公司经营范围涉及金融领域且具备集资功能;
(四)公司经营范围涉及交易平台功能;
(五)公司实际开展业务涉及保健品生产、销售。
对于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中存在养生、电子商务、销售艺术品或收藏品等业务的拟挂牌公司,本中心将对公司挂牌材料进行审慎审核。
二、财务方面
(一)公司未开展实际业务,或最近一年一期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数据为0;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齐备性欠缺(四表一附注)且无法补充完整;
(三)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明显逻辑错误且拒不更正。
三、法律及合规方面
(一)公司所开展的相关业务、对外公开宣传内容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公司不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