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公告如下:
一、休市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星期日)至1月2日(星期一)为节假日休市,1月3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二)春节:1月27日(星期五)至2月2日(星期四)为节假日休市。2月3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
(三)清明节: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为节假日休市,4月1日为周末休市,4月5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
(四)劳动节:5月1日(星期一)节假日休市,5月2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五)端午节:5月28日(星期日)至5月30日(星期二)为节假日休市,5月27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5月31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
(六)中秋节、国庆节: 10月1日(星期日)至10月8日(星期日)为节假日休市,9月30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10月9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二、有关清算事宜,根据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的安排进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