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登记结算业务,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借鉴中央登记结算机构和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业务经验和业务收费标准,经研究决定,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中心”)于2017年1月1日起对权益持有人名册查询服务实施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相关当事人按照我中心业务规则申请办理权益持有人名册查询服务的,本中心为其出具纸质版权益持有人名册,并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持有人数量 |
收费标准 |
≤200人 |
100元/份 |
>200人 |
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执行 |
二、为便于发行人了解权益持有人情况、召集持有人会议,经发行人申请,本中心可每半年向发行人发送一次电子版权益持有人名册。
特此通知。
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