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公告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星期一)为节假日休市,1月2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二)春节:2月15日(星期四)至2月21日(星期三)为节假日休市。2月22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
(三)清明节: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4月8日为周末休市,4月9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四)劳动节: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为节假日休市,4月28日为周末休市,5月2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
(五)端午节:6月18日(星期一)为节假日休市,6月19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六)中秋节:9月24日(星期一)为节假日休市,9月25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七)国庆节: 10月1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日)为节假日休市,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10月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特此公告。
2018年2月12日